維護家庭基金 關注議題
維護家庭基金回應今日有團體倡議改變香港領養制度事宜 (2024年6月24日) NEW
維護家庭基金就施政報告2023 的建議 (2023年8月25日)
就政府「有關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強制舉報規定的建議」諮詢文件的回應 (2022年9月29日)
關注疫情下年幼子女與父母分開的情況 (2022年2月17日)
不能容忍傷害兒童 (2022年1月17日)
我們要有怎樣的婚姻家庭制度以維護兒童福祉?(2021年9月6日)
維護家庭基金回應法院日前裁定房委會目前配偶政策違反基本法 (2020年3月6日)
改寫婚制須三思.顧及幼童連結父母的基本權利 (2020年1月8日)
維家歡迎法改會《檢討實質的性罪行》改革以進一步保護兒童與家庭(19年12月)
《税務條例》中「婚姻」一詞 將被詮釋包括外地同性婚姻 (19年9月)
細閱有關雙職家庭研究報告後的三點觀察 (19年8月)
法律改革委員會「沒有保護罪」諮詢回應 (19年8月)
維護家庭基金對新成立之兒童事務委員會之立場(18年6月1日)
國際兒童日反思在成人權力世界下的兒童 (17年11月20日)
回應「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諮詢文件 (17年10月27日)
為何守護兒童權利和福祉時 要涉及婚姻與家庭?(17年2月17日)
平信徒如何回應台灣同婚立法的事件 (16年11月29日)
回應香港人婚姻觀研究結果 (16年11月21日)
維護家庭基金回應香港大學「家庭影響評估工具」研究計劃 (16年11月8日)
如何引導孩子抵禦外界誘惑-由果味電子煙談起 (16年5月24日)
面對接二連三不幸消息 與為人父母的弟兄姊妹同行 (16年3月14日)
施政報告 2016 與家庭 (16年1月13日)
為人父母的信徒,如何在家庭中面對社會上 TSA 的爭議? (15年12月22日)
在 2015 國際兒童日 再次反思兒童福祉( 15年11月17日)
重視家庭的市民應如何選擇區議員? (15年10月16日)
熱愛家庭 兼顧事業的好爸爸 (8月19日)
維護家庭基金回應美國同性婚姻法院裁決消息(15年7月12日)
從兒童最大利益的角度看我們的社會事件 (15年5月27日)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2015年國際家庭日致辭 (15年5月15日)
立法會小組委員會關注香港家庭暴力的情況 (15年1月28日)
建立維護家庭的國際視野 (15年1月7日)
立法會明天辯論侍產假立法的進展 (14年12月16日)
家庭、婚姻、孩子 ~ 在國際兒童日反思父母角色 (14年11月14日)
就「事實婚姻」相關的諮詢問題 公開表達了意見的組織 (14年11月3日)
關注平機會的法律改革建議 為婚姻家庭制度產生進一步負面影響 (14年9月10日)
整體社會到底願意付上甚麼代價,去換取家庭和兒童的長遠福祉? (14年6月13日)
基金發起簽署行動及午餐研討 關注家庭婚姻面對挑戰 (14年5月7日)
要確保今次修例不應該影響現時香港一男一女的婚姻基礎 (14年4月10日)
流動通訊軟件與家庭關係改善 研究結果發布 (14年2月14日)
政府將正式啟動立法制定有薪侍產假 (14年1月23日)
響應國際家庭年20周年 (14年1月22日)
請關注今年2014 施政報告五大與家庭有關的範疇 (14年1月16日)
確保現時一男一女的婚姻基礎不受影響(14年1月8日)
昨天終審法院裁決理據足以反映整體社會支持家庭團聚政策 (13年12月18日)
談生育 須從家庭價值開始 (13年6月24日)
把家庭價值的議題再次帶入議會 (13年5月23日)
你認識5月15日 - 聯合國國際家庭日嗎? (4月25日)
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 並應受到社會和國家的保護 (3月26日)
2013/14年度財政預算案 十二項投資在家庭的措施
社會必須嚴懲傷害家庭、傷害孩子的人 (2月25日)
年青的恐婚一族 (2月18日)
年青夫婦的角度 - 搶購奶粉現象 vs 生育的決定 (1月31日)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報告中 七項要關注的家庭議題 (1月29日)
必要關注的九項與家庭有直接關係的政策 (1月16日)
11月20日國際兒童日 - 守護家庭 守護下一代 (11月19日)
維護家庭基金對 ASHLEY MADISON 網站在港啟動經營的看法 (8月25日)
國際老年人日 - 重視長者在家庭價值中的角色 (8月12日)
承傳家庭、婚姻價值 祖父母功不可沒 (7月15日)
你是一個 HOLIDAY DAD 嗎? (6月10日)
各界承傳維護家庭價值的任務 (4月11日)
清明節承傳家庭價值 (4月3日)
培育健康快樂兒童才是社會長遠維護家庭的真正願景 (3月18日)
在婦女節思考婦女的需要 (3月5日)
青年人組織新家庭的挑戰 (2月14日)
台灣「家庭」及「婚姻」制度改變在即 (9月19日)
新加坡鼓勵爸爸回家與家人吃晚飯 (7月31日)
環球婚姻制度面臨的重大考驗 (2月6 日)
維護家庭基金就施政報告2023 的建議 (2023年8月25日)
就政府「有關懷疑虐待兒童個案強制舉報規定的建議」諮詢文件的回應 (2022年9月29日)
關注疫情下年幼子女與父母分開的情況 (2022年2月17日)
不能容忍傷害兒童 (2022年1月17日)
我們要有怎樣的婚姻家庭制度以維護兒童福祉?(2021年9月6日)
維護家庭基金回應法院日前裁定房委會目前配偶政策違反基本法 (2020年3月6日)
改寫婚制須三思.顧及幼童連結父母的基本權利 (2020年1月8日)
維家歡迎法改會《檢討實質的性罪行》改革以進一步保護兒童與家庭(19年12月)
《税務條例》中「婚姻」一詞 將被詮釋包括外地同性婚姻 (19年9月)
細閱有關雙職家庭研究報告後的三點觀察 (19年8月)
法律改革委員會「沒有保護罪」諮詢回應 (19年8月)
維護家庭基金對新成立之兒童事務委員會之立場(18年6月1日)
國際兒童日反思在成人權力世界下的兒童 (17年11月20日)
回應「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諮詢文件 (17年10月27日)
為何守護兒童權利和福祉時 要涉及婚姻與家庭?(17年2月17日)
平信徒如何回應台灣同婚立法的事件 (16年11月29日)
回應香港人婚姻觀研究結果 (16年11月21日)
維護家庭基金回應香港大學「家庭影響評估工具」研究計劃 (16年11月8日)
如何引導孩子抵禦外界誘惑-由果味電子煙談起 (16年5月24日)
面對接二連三不幸消息 與為人父母的弟兄姊妹同行 (16年3月14日)
施政報告 2016 與家庭 (16年1月13日)
為人父母的信徒,如何在家庭中面對社會上 TSA 的爭議? (15年12月22日)
在 2015 國際兒童日 再次反思兒童福祉( 15年11月17日)
重視家庭的市民應如何選擇區議員? (15年10月16日)
熱愛家庭 兼顧事業的好爸爸 (8月19日)
維護家庭基金回應美國同性婚姻法院裁決消息(15年7月12日)
從兒童最大利益的角度看我們的社會事件 (15年5月27日)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2015年國際家庭日致辭 (15年5月15日)
立法會小組委員會關注香港家庭暴力的情況 (15年1月28日)
建立維護家庭的國際視野 (15年1月7日)
立法會明天辯論侍產假立法的進展 (14年12月16日)
家庭、婚姻、孩子 ~ 在國際兒童日反思父母角色 (14年11月14日)
就「事實婚姻」相關的諮詢問題 公開表達了意見的組織 (14年11月3日)
關注平機會的法律改革建議 為婚姻家庭制度產生進一步負面影響 (14年9月10日)
整體社會到底願意付上甚麼代價,去換取家庭和兒童的長遠福祉? (14年6月13日)
基金發起簽署行動及午餐研討 關注家庭婚姻面對挑戰 (14年5月7日)
要確保今次修例不應該影響現時香港一男一女的婚姻基礎 (14年4月10日)
流動通訊軟件與家庭關係改善 研究結果發布 (14年2月14日)
政府將正式啟動立法制定有薪侍產假 (14年1月23日)
響應國際家庭年20周年 (14年1月22日)
請關注今年2014 施政報告五大與家庭有關的範疇 (14年1月16日)
確保現時一男一女的婚姻基礎不受影響(14年1月8日)
昨天終審法院裁決理據足以反映整體社會支持家庭團聚政策 (13年12月18日)
談生育 須從家庭價值開始 (13年6月24日)
把家庭價值的議題再次帶入議會 (13年5月23日)
你認識5月15日 - 聯合國國際家庭日嗎? (4月25日)
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 並應受到社會和國家的保護 (3月26日)
2013/14年度財政預算案 十二項投資在家庭的措施
社會必須嚴懲傷害家庭、傷害孩子的人 (2月25日)
年青的恐婚一族 (2月18日)
年青夫婦的角度 - 搶購奶粉現象 vs 生育的決定 (1月31日)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報告中 七項要關注的家庭議題 (1月29日)
必要關注的九項與家庭有直接關係的政策 (1月16日)
11月20日國際兒童日 - 守護家庭 守護下一代 (11月19日)
維護家庭基金對 ASHLEY MADISON 網站在港啟動經營的看法 (8月25日)
國際老年人日 - 重視長者在家庭價值中的角色 (8月12日)
承傳家庭、婚姻價值 祖父母功不可沒 (7月15日)
你是一個 HOLIDAY DAD 嗎? (6月10日)
各界承傳維護家庭價值的任務 (4月11日)
清明節承傳家庭價值 (4月3日)
培育健康快樂兒童才是社會長遠維護家庭的真正願景 (3月18日)
在婦女節思考婦女的需要 (3月5日)
青年人組織新家庭的挑戰 (2月14日)
台灣「家庭」及「婚姻」制度改變在即 (9月19日)
新加坡鼓勵爸爸回家與家人吃晚飯 (7月31日)
環球婚姻制度面臨的重大考驗 (2月6 日)
維護家庭基金對「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的看法
就法改會現正進行諮詢立法文件「共同父母責任模式」,本機構(維護家庭基金)於 2012年4月30日電郵至有關部門表達意見,認為修訂有關法例的原意雖好,但現階段之社會條件未成熟,故建議暫時擱置修訂最少一年,並進行更廣泛及深入之諮詢。以下是本機構的觀察及看法:
面對香港離婚數字上升(由1991年約6,000宗升至2010年超過18,000宗),家庭問題加劇,香港政府應積極加強推廣正確婚姻及家庭之價值觀念,並提供多元化的協助。在現階段,本機構應為不該倉促修改法例,原因如下:
1. 香港近幾年的離婚個案是每年大約18,000宗,其中不少涉及婚外情或對當事人有嚴重傷害的因素,以致離婚後需要一段頗長的時間和分隔的空間進行療傷,才能建立新生活。若於短時間內通過「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的法例,要求離婚夫婦日後繼續進行協商,共同處理子女的問題,此舉不單使受害者無法分割兩者傷痛的關係及重過新生活,反之,更會將問題惡化,使兒女更容易成為「磨心」。
2. 早前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舉辦「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研討會上,參加者(超過100人)大多從事社工及輔導員,他們積極地分享其確實經驗及回應,認為此建議未能有效改善現有的婚姻及家庭問題,並異口同聲地建議政府需多加分析香港離婚的問題及成因,從而安排一系列的配套設施(包括:強制要求申請離婚父母必須接受輔導及調解),協助解決家庭問題。
香港離婚的問題和成因複雜(如:中港兩地婚姻、婚外情、家暴),若在沒有足夠的諮詢、研究、宣傳及教育下,進行改革修例,則可能適得其反。本機構誠盼有關部門深思考慮各方意見,汲取鄰國之得失經驗(如:新加坡),釐訂一個適切的香港法制,協助改善家庭問題,讓香港成為和諧之地 。
面對香港離婚數字上升(由1991年約6,000宗升至2010年超過18,000宗),家庭問題加劇,香港政府應積極加強推廣正確婚姻及家庭之價值觀念,並提供多元化的協助。在現階段,本機構應為不該倉促修改法例,原因如下:
1. 香港近幾年的離婚個案是每年大約18,000宗,其中不少涉及婚外情或對當事人有嚴重傷害的因素,以致離婚後需要一段頗長的時間和分隔的空間進行療傷,才能建立新生活。若於短時間內通過「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的法例,要求離婚夫婦日後繼續進行協商,共同處理子女的問題,此舉不單使受害者無法分割兩者傷痛的關係及重過新生活,反之,更會將問題惡化,使兒女更容易成為「磨心」。
2. 早前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舉辦「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研討會上,參加者(超過100人)大多從事社工及輔導員,他們積極地分享其確實經驗及回應,認為此建議未能有效改善現有的婚姻及家庭問題,並異口同聲地建議政府需多加分析香港離婚的問題及成因,從而安排一系列的配套設施(包括:強制要求申請離婚父母必須接受輔導及調解),協助解決家庭問題。
香港離婚的問題和成因複雜(如:中港兩地婚姻、婚外情、家暴),若在沒有足夠的諮詢、研究、宣傳及教育下,進行改革修例,則可能適得其反。本機構誠盼有關部門深思考慮各方意見,汲取鄰國之得失經驗(如:新加坡),釐訂一個適切的香港法制,協助改善家庭問題,讓香港成為和諧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