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庭價值的議題再次帶入議會
立法會於6月5日(下星期三) 將有議員議案,把家庭價值的議題再次帶入議會。 議案為促請政府應加大力度推動家庭友善政策, 提升家庭凝聚力及個人抗逆力, 重建家庭成員互愛關係, 建立家庭價值,並提出多項建議。綜合了各議員將提出的修訂建議,大致上議會將辯論以下的政策及措施範疇,以表達對社會應該如何強化家庭的見解 (正式議案的措詞請參閱立法會正式文件)。
(一) 公共政策對家庭影響的評估
盡快落實公共政策對家庭影響的評估制度, 評估現行社會政策、法例和措施對家庭的影響, 從而作出相關的改善。
(二) 加強家庭議會職能
成立‘家庭社會基金’,資助社福機構舉辦與家庭教育相關的課程及活動。
(三) 倡議家庭價值
透過勞資協商、逐步落實的方式, 將星期日以外所有公眾假期納入為有薪法定假期;增加法定假日的日數至與公眾假期的17天看齊, 同時規定僱主提高僱員在假日工作的補償; 並推動‘國際家庭日’,呼籲各界重視家庭的價值。
(四) 家庭教育
積極推動親職、子職和倫理等正面家庭教育的宣傳, 並透過各社區服務機構、學校及傳媒等推廣家庭教育。
(五) 家庭友善僱傭政策
推動公營及私營機構更積極地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政策, 創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 包括鼓勵機構為員工提供託兒服務及推行‘靈活時間,靈活地點’彈性上下班制,以及推出彈性假期政策等;設立7天全薪侍產假、新增照顧假等親職假期, 同時按國際勞工組織《2000年保護生育公約》建議增加產假至14周; 盡快立法制訂標準工時。
(六) 男士政策
同時增撥資源協助男士解決家庭問題, 例如在服務單位設置由男性社工或輔導員接聽的男士專門熱線, 為受虐男士提供專門的危機介入及庇護服務等;針對家庭崗位內男性的角色及問題, 制訂完整及長遠的男士政策,並撥出資源予以配合(例如考慮設立男士事務委員會), 以及研究就男士健康進行調查並盡早設立男士專科診所, 促進男士身體健康。
(七) 雙職父母支援
為雙職父母提供更多照顧子女的支援服務(包括擴大社區幼兒託管服務, 增加各區幼兒託管名額, 提供彈性幼兒託管時間的服務等); 發展學校課後補習中心, 讓雙職父母的子女在課後獲得適當照顧;立法規定公眾場所須設置哺乳間, 推動有利母乳餵哺的社區環境, 協助在職母親照顧幼兒; 推動本港公眾地方(包括醫院)建設家庭友善的中性廁所,方便不同性別的家庭成員互相照顧。
(八) 紓緩本港家庭的經濟負擔
提高子女免稅額、全面資助學前教育, 以及研究將現時有薪產假適用於以非按僱傭合約受聘的員工等, 以紓緩本港家庭的經濟負擔; 及設立家庭照顧者津貼制度, 讓因需要照顧家庭成員而未能全職投入勞動市場的照顧者, 取得合理的收入補貼, 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 設立課外活動津貼,以減少低收入家庭因經濟困難而未能允許其子女參與課外活動而產生的家庭摩擦和社會問題。
(九) 長幼共融的房屋政策
推動長幼共融的房屋政策, 鼓勵公私營房屋設計加入兼容長幼居所配套設施, 並改善社區設施, 為家庭提供更多親子活動空間; 容許長者及殘疾人士以個人單位申請綜援, 免除家人須作出不供養他們的聲明安排, 停止分裂長者及殘疾人士的家庭。
(十) 支援居家安老政策
檢視全港各區安老院舍和日間照顧中心的名額, 縮短安老服務的輪候時間, 並因應人口老化作出福利服務的長遠規劃; 方便家人往院舍探望長者, 以及支援居家安老政策,藉此促進家庭融和。
(十一) 正視家庭暴力
有關部門應評估現時香港家庭暴力的嚴重程度、加強有關的社會福利服務、檢討處理和支援危機家庭的專業服務模式及跨部門支援服務的相應成效, 並加強外展服務, 向危機家庭提供高效率、及時和到位的服務;檢討有條件租約計劃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容許新移民的家庭暴力受害人無須居港滿7年下申請公屋及綜援, 使受害人能得到支援, 重建健康家庭生活; 改善司法、法律、醫護人員及社工在處理家暴問題上的性別意識和性傾向的訓練, 規定施虐者必須接受輔導服務;加強宣傳及協助家暴婦女受害人尋求法律保障; 增加人手以協助處理家暴個案;設立宿舍宿位及資源予家暴受害人。
我們將跟進當天議會辯論的進展,並與維護家庭基金的持份者分享,一起關注我們的社會應如何向前行一步,促請政府及各界維護家庭、重視家庭價值。
總幹事 溫南聲
2013年5月23日
(一) 公共政策對家庭影響的評估
盡快落實公共政策對家庭影響的評估制度, 評估現行社會政策、法例和措施對家庭的影響, 從而作出相關的改善。
(二) 加強家庭議會職能
成立‘家庭社會基金’,資助社福機構舉辦與家庭教育相關的課程及活動。
(三) 倡議家庭價值
透過勞資協商、逐步落實的方式, 將星期日以外所有公眾假期納入為有薪法定假期;增加法定假日的日數至與公眾假期的17天看齊, 同時規定僱主提高僱員在假日工作的補償; 並推動‘國際家庭日’,呼籲各界重視家庭的價值。
(四) 家庭教育
積極推動親職、子職和倫理等正面家庭教育的宣傳, 並透過各社區服務機構、學校及傳媒等推廣家庭教育。
(五) 家庭友善僱傭政策
推動公營及私營機構更積極地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政策, 創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 包括鼓勵機構為員工提供託兒服務及推行‘靈活時間,靈活地點’彈性上下班制,以及推出彈性假期政策等;設立7天全薪侍產假、新增照顧假等親職假期, 同時按國際勞工組織《2000年保護生育公約》建議增加產假至14周; 盡快立法制訂標準工時。
(六) 男士政策
同時增撥資源協助男士解決家庭問題, 例如在服務單位設置由男性社工或輔導員接聽的男士專門熱線, 為受虐男士提供專門的危機介入及庇護服務等;針對家庭崗位內男性的角色及問題, 制訂完整及長遠的男士政策,並撥出資源予以配合(例如考慮設立男士事務委員會), 以及研究就男士健康進行調查並盡早設立男士專科診所, 促進男士身體健康。
(七) 雙職父母支援
為雙職父母提供更多照顧子女的支援服務(包括擴大社區幼兒託管服務, 增加各區幼兒託管名額, 提供彈性幼兒託管時間的服務等); 發展學校課後補習中心, 讓雙職父母的子女在課後獲得適當照顧;立法規定公眾場所須設置哺乳間, 推動有利母乳餵哺的社區環境, 協助在職母親照顧幼兒; 推動本港公眾地方(包括醫院)建設家庭友善的中性廁所,方便不同性別的家庭成員互相照顧。
(八) 紓緩本港家庭的經濟負擔
提高子女免稅額、全面資助學前教育, 以及研究將現時有薪產假適用於以非按僱傭合約受聘的員工等, 以紓緩本港家庭的經濟負擔; 及設立家庭照顧者津貼制度, 讓因需要照顧家庭成員而未能全職投入勞動市場的照顧者, 取得合理的收入補貼, 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 設立課外活動津貼,以減少低收入家庭因經濟困難而未能允許其子女參與課外活動而產生的家庭摩擦和社會問題。
(九) 長幼共融的房屋政策
推動長幼共融的房屋政策, 鼓勵公私營房屋設計加入兼容長幼居所配套設施, 並改善社區設施, 為家庭提供更多親子活動空間; 容許長者及殘疾人士以個人單位申請綜援, 免除家人須作出不供養他們的聲明安排, 停止分裂長者及殘疾人士的家庭。
(十) 支援居家安老政策
檢視全港各區安老院舍和日間照顧中心的名額, 縮短安老服務的輪候時間, 並因應人口老化作出福利服務的長遠規劃; 方便家人往院舍探望長者, 以及支援居家安老政策,藉此促進家庭融和。
(十一) 正視家庭暴力
有關部門應評估現時香港家庭暴力的嚴重程度、加強有關的社會福利服務、檢討處理和支援危機家庭的專業服務模式及跨部門支援服務的相應成效, 並加強外展服務, 向危機家庭提供高效率、及時和到位的服務;檢討有條件租約計劃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容許新移民的家庭暴力受害人無須居港滿7年下申請公屋及綜援, 使受害人能得到支援, 重建健康家庭生活; 改善司法、法律、醫護人員及社工在處理家暴問題上的性別意識和性傾向的訓練, 規定施虐者必須接受輔導服務;加強宣傳及協助家暴婦女受害人尋求法律保障; 增加人手以協助處理家暴個案;設立宿舍宿位及資源予家暴受害人。
我們將跟進當天議會辯論的進展,並與維護家庭基金的持份者分享,一起關注我們的社會應如何向前行一步,促請政府及各界維護家庭、重視家庭價值。
總幹事 溫南聲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