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家庭基金
回應「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諮詢文件
27.10.2017
政府所成立的「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早前提出了《第1部份性別承認》諮詢文件,而我們在過去亦派員出席了多個由不同團體舉行的相關場合。從各同業的即場提問中發現很多機構、組織的確很關注有關的諮詢課題,同時他們亦可能會有機會去信小組表達意見。因此維護家庭基金作為「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會員機構及「香港基督教機構協會」會員機構之一,我們盡作為會員的義務提出我們的觀點以供不同機構、學校或組織參考。
基於以下考慮,我們促請政府加強服務及措施去支援患有性別焦躁的人士及其家庭,同時不認為香港目前需要以立法方式設立任何類型的性別承認制度。
(1) 幫助家庭 ~ 促請政府增加資源及服務支援患有性別焦躁的人士及其家庭
我們香港社會上有些人自覺天生身體錯配,他們和其家庭成員所面對的情緒困擾及生活不便,並非一般人可以容易理解。我們認為政府有責任尋求一切可行的解決方法、服務及措施,去幫助這些朋友和家庭去面對他們的困擾和不便。故此我們促請各相關政策局官員正視他們的生活需要。例如設立多些個人獨立使用的洗手間及公共設施、改善目前身分證明文件的轉換安排、加強公眾教育認識有關病症,以及增加社福輔導資源以協助他們面對及解決在生活上遇到的困難等等。
(2) 社會成本 ~ 立法手段的社會成本及代價非常高昂
我們不支持現在急於為香港設立類似英國《2004年性別承認法令》整條法律的性別承認法制,主要考慮是因為這立法手段的社會成本非常高昂,包括會令社會家庭倫理、父母責任權利、婚姻制度、婦孺保護、財產,以及與兩性別相關的福利政策及社會服務提供、稅務等等相關社會制度付上極大代價。而且有關立法的進程亦一定非常緩慢及具爭議,以致最終反而拖慢政府當局今天決心幫助這些有需要人士解決眼前生活問題的步伐。
(3) 婦孺權利 ~ 須平衡兒童及婦女福祉和權利
即使不用立法手段,政府亦不能對這些患有性別焦躁症人士及家庭的需要坐視不理。當然我們認為,在加強幫助他們個人解決在生活中面對困難的同時,亦必須小心平衡該人士本身與及其家人的權利和福祉,要考慮的因素包括有關人士是否仍未成年、是否已婚、是否仍有年幼子女。這些考慮都是以保障子女福祉、維護兒童權利,及家庭倫理的規範為出發點,以避免年幼子女因父母變性而帶來困擾和傷害,又或出現目前未被法律承認的同性婚姻情況。
(4) 政策影響 ~ 性別承認法制會削弱其他公共政策功能
根據外國經驗,改變目前社會純以生理性別在法律上去定義男女的現況,必然會削弱現在男女兩性在各領域公共政策的功能,影響了政策的公平性,以及社會上其他群體的權利和自由,包括婦女及兒童的權利和自由。
基於以下考慮,我們促請政府加強服務及措施去支援患有性別焦躁的人士及其家庭,同時不認為香港目前需要以立法方式設立任何類型的性別承認制度。
(1) 幫助家庭 ~ 促請政府增加資源及服務支援患有性別焦躁的人士及其家庭
我們香港社會上有些人自覺天生身體錯配,他們和其家庭成員所面對的情緒困擾及生活不便,並非一般人可以容易理解。我們認為政府有責任尋求一切可行的解決方法、服務及措施,去幫助這些朋友和家庭去面對他們的困擾和不便。故此我們促請各相關政策局官員正視他們的生活需要。例如設立多些個人獨立使用的洗手間及公共設施、改善目前身分證明文件的轉換安排、加強公眾教育認識有關病症,以及增加社福輔導資源以協助他們面對及解決在生活上遇到的困難等等。
(2) 社會成本 ~ 立法手段的社會成本及代價非常高昂
我們不支持現在急於為香港設立類似英國《2004年性別承認法令》整條法律的性別承認法制,主要考慮是因為這立法手段的社會成本非常高昂,包括會令社會家庭倫理、父母責任權利、婚姻制度、婦孺保護、財產,以及與兩性別相關的福利政策及社會服務提供、稅務等等相關社會制度付上極大代價。而且有關立法的進程亦一定非常緩慢及具爭議,以致最終反而拖慢政府當局今天決心幫助這些有需要人士解決眼前生活問題的步伐。
(3) 婦孺權利 ~ 須平衡兒童及婦女福祉和權利
即使不用立法手段,政府亦不能對這些患有性別焦躁症人士及家庭的需要坐視不理。當然我們認為,在加強幫助他們個人解決在生活中面對困難的同時,亦必須小心平衡該人士本身與及其家人的權利和福祉,要考慮的因素包括有關人士是否仍未成年、是否已婚、是否仍有年幼子女。這些考慮都是以保障子女福祉、維護兒童權利,及家庭倫理的規範為出發點,以避免年幼子女因父母變性而帶來困擾和傷害,又或出現目前未被法律承認的同性婚姻情況。
(4) 政策影響 ~ 性別承認法制會削弱其他公共政策功能
根據外國經驗,改變目前社會純以生理性別在法律上去定義男女的現況,必然會削弱現在男女兩性在各領域公共政策的功能,影響了政策的公平性,以及社會上其他群體的權利和自由,包括婦女及兒童的權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