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健康快樂兒童才是社會長遠維護家庭的真正願景
今天下午,在立法會的一個事務委員會內議員將就政府向聯合國提交的報告邀請公眾發表意見,以了解在 香港執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情況和進展。您認識這公約嗎?
保護兒童是家庭的任務
家庭是兒童權利保護的第一道戰線。在公約多項條款都強調家是社會中最基本的單位,亦是每個兒童成長 中最自然和重要的一個生活環境。政府有責任發揮家庭和婚姻的好處,讓兒童在家獲得最大的保護和照 顧。並當父母的利益和子女的利益有矛盾時、或社會上成人的利益與兒童的利益有矛盾時,政府必須出手 維護兒童最佳利益。所以在大部份正常情況下,保護兒童是為人父母者在婚姻中最重要的使命,亦是社會 要維護家庭制度健康發展、有效運作的最重要考慮。一個社會當希望改變任何家庭和婚姻制度和措施時, 如果只考慮成人的需要而忽視兒童的需要和利益,甚至為滿足成人的權利而漠視兒童的權利,我們有理由 相信這個社會並沒有做好保護兒童的把關工作,嚴重違反聯合國制定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
維護家庭的根本價值
在公約中對兒童的定義是指凡十八歲以下的皆為兒童。所以兒童人口佔了全世界總人口的很大部分,因此 政府有義務要為維護家庭做大量工作去保護兒童,這就是兒童權利公約對政府的其中一項重要要求。亦顯 示出,社會要一起努力維護家庭的願景是為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長,讓社會未來的主人翁在童年獲得最大的 發展和保護。可惜的是,大部分的社會變遷,對維護家庭都產生極深遠的影響。這些改變包括家庭結構的 改變、全球化經濟的趨勢、工作模式的轉變、褔利支援不足等。當家庭的價值首當其衝受到破壞,對於兒 童可說是更大的傷害。
有人認為維護兒童權利,就是衝擊父母的管教能力,削弱家庭保護子女的功能。我的看法剛剛相反,只有 真正關心如何保護自己的子女,願意為他們找尋最大利益,甚至放棄自身利益的父母,才是擁有真正的管 養能力。愈懂得尊重兒童的父母,愈有能力教養子女。公約在香港的執行,代表著我們社會欣賞這樣的家 庭和父母,以及當成人不負責任時,社會能夠為不幸的兒童彰顯公義。
反思整體社會可以再做些甚麼去避免悲劇再演
近日的兩宗嚴重家庭弒親悲劇發生,令人無不心酸,一宗都嫌多。雖或有人認為只是個別的意外,但或許我們可以藉此反思整體社會可以為我們下一代再做些甚麼,去避免這些悲劇再次發生。 社會又可以思考建立家庭價值的工作可以如何做得更好,讓子女和父母之間的彼此關懷、鼓勵及支持,再成為家庭生活幸福的基礎呢? 現在開始思考如何培育我們的下一代,雖然可能遲了一點,但總應該可以趕及為將來的幸福家庭做一點事。
維護家庭基金總幹事 溫南聲
18/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