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援助與維持家庭生活需要的關係
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
社署在2009年2月撥款予五間非政府機構,在全港推行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為難以應付日常食物開支的個人或家庭,提供短期食物援助。而服務對象為經證實難以應付日常食物開支的個人或家庭,包括失業人士、低收入人士、新來港人士、露宿者,以及因遭逢突變而有即時經濟困難的個人或家庭等。部份承辦機構所提供的食物援助皆經營養師評估,包括米、副糧、罐頭、水果、熱食、嬰兒食品及個別需要的營養餐等,為有需要人士提供不多於六星期的短期支援 ,而解決他們的緊急需要。
推行長期生活基本需要及減少過份依賴政策的必要性
大部份申請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的申請者為正輪候領取綜緩的新來港人士,他們希望透過此計劃暫渡缺糧的難關,亦可減低購買食物的支出負擔。對服務使用者來說,此計劃或會缺乏對他們的長期支援,他們只能獲得不多於六星期的短期食物支援。
1. 若他們在援助期後仍未能獲得綜緩的保障,那他們的基本用膳需要,誰能延續?
2. 而個人或家庭失去工作後,於援助期後仍未找到工作,那我們可怎樣支援他們的後續需要?
3. 若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擴展為恆常資助項目,這會否對受助者構成一種依賴,這亦會否減少他們尋找工作的動力?
你認為政府這項措施的政策目標應該是甚麼呢?
參考資料: 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2013)。社會福利署。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family/sub_listofserv/id_foodassist/
助理項目主任 鄭子聰
23/4/2013
助理項目主任 鄭子聰
23/4/2013